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0日,桂林恒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收到取保候审的补发声明公告。
公告称,2024年9月3日,桂林恒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恒瑞”)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桂林恒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总经理被拘留的公告》。桂林恒瑞从西丰县公安局李警官处获悉,李植杨已经于2024年9月26日被取保候审。因公司无法联系上李植杨,未取得取保候审决定书等佐证文件,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获悉和披露相关公告。
据桂林恒瑞公告显示,9月2日,桂林恒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总经理李植杨被拘留,之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李植杨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解除李植杨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李植仲代行其职。
9月12日,桂林恒瑞发布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桂林恒瑞尚未完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若在2024年10月31日(含)前仍未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同时公告称,桂林恒瑞股票已于9月2日停牌。
由于桂林恒瑞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于11月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予桂林恒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49 号)。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李植仲向西南证券提交了书面申辩。
李植仲的主要申辩理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植杨负责保管银行及财务资料、公章,其因为个人原因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导致公司真实财务数据无法核实,故无法披露中期报告。因此,李植仲请求免除对其的处理措施。
对此,西南证券认为:按期披露中期报告是挂牌公司的法定义务,董事长应保证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部分人员被公安机关羁押不是免除责任的正当理由,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49 号),具
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桂林恒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
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此外,桂林恒瑞也发布公司副总经理、监事无法履职、监事会无法召开等风险提示,
至此,曾经雄心壮志要跨界县级垃圾焚烧市场的“养殖大户”(相关文章:豪言“缩水”、实控人被拘!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如何实施?),怕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毕竟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贵州省沿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签约后,迟迟未有下一步动作,再结合目前桂林恒瑞的发展情况,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或将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