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安庆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了今年6月份以来的
六起危险化学品领域典型案例
涉及安庆多家企业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安庆高新区安监局对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案例5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第22条,属于“特殊作业未履行许可手续”情形,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4.6条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安庆高新区安监局对该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同时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安庆高新区安监局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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