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时事   2024-11-16 21:50   广东  


2024年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珠海检察

责任编辑:阳紫微

编辑:黄青芳

珠海特区报
《珠海特区报》是珠海市委机关报,是珠海权威、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以提供高品质新闻、高品位资讯为己任,欢迎关注!新闻热线0756-2611111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