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怀远县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段的公告
为严格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以下简称“科目三”)训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2017)等相关配套规范标准,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在怀远县确定以下路段为科目三训练路段。现将具体规定公告如下:1、每日8:30--11:00;12:30--17:00;19:00—次日7:00;2、上述路段涉及科目三考试路段,除遵守第一条规定外,考试时间内严禁进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适应性训练。1.怀远县各驾校须依法依规在上述路段和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科目三训练,确保交通安全。严禁教练车随意到上述路段以外的道路开展训练。训练期间不得从事与训练教学无关事项,确保道路通行安全。严禁教练车违法载客载货和从事教练以外的其他运输行为,严防教练车在训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2.所有路段遇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训练。3.驾校教练车在道路训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听从交警指挥。对于不按规定开展科目三训练的,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可对考训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四、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训练路段公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