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未成年人被处罚

民生   2024-11-08 05:00   山西  

近期,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的监控中心民警在视频巡逻过程中,频繁发现丝绸路与恒星路路段有青少年驾驶电动摩托车进行危险“炸街”行为。经过一系列侦查和分析,警方锁定了涉事者,17岁的未成年人尚某某。10月23日下午,稽查小组前往尚某某所在学校,与学校管理层沟通后,将其带至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在派出所,尚某某承认了自己驾驶电摩进行危险动作“翘头”的行为,并解释称此举仅是为了追求刺激和炫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尚某某无证驾驶且车辆未悬挂号牌,他将面临400元的罚款;同时,因扰乱公共秩序,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此外,警方还严厉批评并教育了尚某某的家长,强调家长必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严禁为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带来危险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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