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告

民生   2025-01-07 19:38   甘肃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年报公示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依法按时公示年报,是市场主体法定义务,也是“自我诊断”、“积累信用”的有效途径,又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主体
凡是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
三、年报内容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还需填报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
1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信息;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四、年报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址:https://gs.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联络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址:https://gs.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关注
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年报公示】,登录可在线填写年报信息并公示。
五、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还将面临以下后果:
(一)市场主体形象受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特殊标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重影响企业形象。
(二)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六、注意事项
市场主体在年报中要避免以下错误,以防因报送信息不真实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经营地址填写不准确,检查时无法找到;
2.联系电话填写不正确,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
3.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4.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5.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在认缴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6.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7.填写人员未查询相关记录,导致对外投资、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信息填写不准确;
8.公示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表信息不一致,或胡乱填报数据;
9.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10.将金额单位万元当元填写;
11.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及时、正确公示;
12.其他应公示信息未公示的。
七、温馨提示
(一)市场主体已报送并公示2024年度报告后,发现信息不准确的,可于2025年6月30日前自行更正。
(二)未报送以往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必须先完成未报年份的年报,而后才能进行2024年度年报报送与公示。
(三)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公示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四)有关年报信息填报内容和方法,可直接到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和市场监管局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3222495、0930-3224155
北塬市场监管所0930-3556863
尹集市场监管所0930-3141840
韩集市场监管所0930-3261236
马集市场监管所0930-3255010
土桥市场监管所0930-3288101
红台市场监管所18993021736
漫路市场监管所0930-3271044 

特此通告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    辑:陈雯雯

  • 责   编:王国辉



临夏县融媒体中心
该平台为临夏县融媒体中心官方账号,关注临夏县融媒体中心账号,将为您提供最新鲜最及时的新闻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