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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山西省乡宁县舒云大酒店副楼拍卖的公告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位于山西省乡宁县昌宁镇北山公园。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乡字第004304-1号。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我院以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该不动产总价值为15440717.00元,起拍价为11580537.75元,保证金580000元,增价幅度29000元。
一、拍卖标的:位于乡宁县昌宁镇滨湖佳苑3单元301号房产。
二、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三、评估价:763271元,起拍价6526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