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葫芦岛人大”消息: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于德江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于德江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此次任命前,于德江已任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此前,12月15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其中:于德江,男,汉族,1971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拟任地级市党委常委。
公开简历显示:于德江,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历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现任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二级高级监察官。
据《深圳特区报》近日消息:2024年12月17日,“廉润南粤·清风鹏城”深圳市廉洁文化专场演出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勇出席活动。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任命赵勇为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赵勇为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上述报道显示,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赵勇已出任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公开简历显示:赵勇,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吉林梨树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历任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九处副处长、处长,公安部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局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深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现任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