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青州市上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评价工作。经推荐和测评,确定济南市长清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3年度生态文明强县,现予公告。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名单(按行政序列排序)
附件
(按行政序列排序)
济南市长清区、淄博市博山区、枣庄市山亭区、东营市垦利区、海阳市、青州市、东平县、威海市文登区、五莲县、东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