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为成都市新都区区域医疗中心,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143亩,建筑总面积约101262㎡;规划床位1500张,编制床位750张;设置职能科室18个、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0个。现有员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70余名。装备总值2亿余元;医学检验科系四川省医学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为成都市医学重点专科,护理学、心血管内科、超声影像科为成都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为成都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关节骨科、医学检验科为成都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有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等28个区级质控中心。根据医院业务发展情况,拟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 招聘岗位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 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
· 报 名 ·
· 资格审查·
医院组织人事部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加入指定QQ群,未能及时查收相关信息者责任自负。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 考 核 ·
·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
1. 医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并组织院内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
3.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于30天内入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 其 他 ·
·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