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许多市民开始准备烟花爆竹来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可是,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千万不要乐极生悲。
1月5日凌晨0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通道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回民区宽巷子西口发生火情。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宽巷子西口南侧的街景装饰花瓣和顶部的彩色灯箱正在燃烧,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联系消防和供电部门到场进行专业处置,成功将火扑灭,未有人员伤亡情况。
民警在现场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此次火情是因有人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随即结合周边视频监控和摸排走访展开调查,很快就在附近找到了嫌疑男子尹某某。
经查,当晚尹某某与女朋友在宽巷子内闲逛后准备回家,走到宽巷子西口停放车辆的位置,想起车后备厢有前两日购买的烟花爆竹,于是临时起意拿出烟花偷偷进行燃放,没承想飞起的烟花竟点燃了附近的街景装饰和灯箱。
尹某某对自己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尹某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