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吉林“施工图”,擘画了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宏伟蓝图。
《实施意见》共分4个部分、400多项具体举措,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对全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11个方面任务作出安排,提出9个重点专项。
《实施意见》中的9个重点专项,事关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包括建设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创新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制度机制,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政府绩效管理,推动新能源发展,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明确目标、路径、举措,促进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
全会指出,到二〇三五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到二〇二九年,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文化软实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吉林、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吉林、加强组织保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初审:田俊怡
复审:金星丹
终审:郭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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