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并强调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政绩观是广大党员干部们对于履职从政的整体认识和观念。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注重内外兼修”“聚焦民生福祉”“坚持实干为要”三个方面为切口,在强化作风能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民解忧纾困中,牢牢树立巩固广大党员干部们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并推动其见行见效、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们要立足岗位,理解把握好造福人民政绩观的精神要义和丰富内涵,树立起履职尽责的正确政绩观。注重内外兼修,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的作风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强大动力。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以及为民服务的本领等,在强化作风能力建设中进一步夯实稳固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因此,要树立起与时俱进、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推动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福祉,深化拓展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就业、教育、养老等多元化品质服务,持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宜居宜业的美好城市生活,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过程中,厚植为民情怀,切实推动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见行见效。
党员干部们要牢牢把握好“实”的精神要义,以实干为抓手,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砥砺深耕,笃行致远。广大党员干部们要走进基层,走到群众意见最集中的地方去,以心换心,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收集民情民意。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各类“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民解忧纾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在不断提升城市温度、凝聚民心的过程中,真正将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落到实处、干出实绩。(作者单位:南翔镇华猗社区)
(编辑:熊考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