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群中有同行朋友讨论到一个关于“A”状态原料药发生重大变更时,制剂生产用原料药的问题:
问题:“A”状态原料药发生重大变更,原料药补充申请审评过程中,登记状态会从“A”变为“I”吗?这个原料药变更审评过程中,制剂生产厂是否还可以正常使用变更前的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制剂变更计划于原料药变更批准后递交。市场上多数仿制药MAH是制剂的持有人,不是原料药的持有人,就易出现原料药变更,制剂受影响的情形。当“A”状态的原料药发生重大变更,其状态不会变化变为“I”状态,除非发生重新登记。原有的已登记的原料药仍然可以出售,制剂持有人仍然可以使用原“A”状态的原料药继续生产销售。当原料药发生重大变更并开始申请时,应告知制剂持有人做好变更评估的准备。制剂持有人可待原料药变更批准后,根据《已上市药药物原料药变更制剂评估》问答,进行相应的评估并申报省局或者CDE,或者年报递交评估的研究内容。众人拾柴火焰高,在此感谢各位同行各种献计献策。
下面精选这一周交流群中讨论的问答,以飨读者。“我们是在学习中进步”,与同行共勉。
问题1:BE批的样品必须是验证3批中的么? 可不可以是不同生产线生产的,当然前提是工艺参数等完全一致?答:不同生产线肯定不行,同一生产线,批量、工艺与注册批保持一致的样品是可以的。问题2:新药注册申报审评时间和仿制药注册申报神评时间一样吗?都是200日?问题3:精密称定15mg,该重量下是不是应该使用千万分之一天平才能精密称定,15mg/1000=0.015mg,所以要准确到5所在的单位即0.000mg,又因为电子天平最后一位是估读的,即百万分之一的天平0.000mg的最后一位是估读的,所以用千万分之一天平0.0000mg的,这么理解错在了哪里呢? (10mg-100mg 应该是使用十万分之一天平)答:药典提及的10mg以上是用十万分之一的天平。但是这是理论值。因为天平有个最小起称量,要把这个考虑进去。所以十万分之一天平大部分都是12-18mg这样。就看贵司怎么定称样范围。如果范围能覆盖15mg 那你上十万分之一就ok,如果不行上百万分之一就完全满足了。问题4:IND申报批出现安评批支持限度以外杂质,大家给予的意见是参考ICH Q3a 的鉴定限和界定限进行控制。有个延伸的问题, Q3A的鉴定限和界定限有个日服剂量2g的条件,因为临床I期有爬坡剂量,那算给药剂量时,是按照爬坡最大剂量算还是上市可能的剂量算?问题6:含量响应因子F值是用5针对照的均值来算,或者是5针对照+2针检查的F值的均值来计算。这两种计算方法,哪个更合理一些?答:第1份5针是考察重复性(也可以叫仪器精密度),第2份2针平行样检查对照1的。常见采用5+2的比较多,对照1、2分别计算F值。问题7:买回来的仪器是先做3Q验证,还是先做计量检定?答:研发实验室,首次不计量也不是不可以,OQ通常比计量细致的多,PQ大部分情况下厂家是没有的吧,看企业自己做不做,评估一下。问题8:申报增加适应症开展临床期间,可以申请变更持有人吗?答:可以的,临床期间持有人变更可以跟随其他申报一起进行。问题9:项目中涉及到元素铯吗?我们反应中用到碳酸铯,对元素铯的控制标准一般怎样的?答:可以查下国内外文献有没有报道铯的PDE值,如果实在没有文献报道,资料里也要写下限度制定的理由。如果国外的比3类元素控制的限度13000ug/天宽,可以说按照13000ug/天严格控制,如果没有报道,就说按照常规3类元素13000ug/天的限度进行控制。这个元素应该没有特别毒性。问题10:有个假3注射液,公布的参比制剂有美国上市的,日本上市的,还有欧洲上市的,给药途径写的不太一样,我们自己做特殊实验做最全的,然后我们说明书给药途径按最全的参比写(不是我们自己选的这个参比)行不行呢?答:假三类,国内应该已上市,国内说明书已批准的注射途径没问题。未批准的途径国内临床实际是否有使用?收集好这方面资料,资料里阐述清楚,同时做好不批准的准备。问题11:有递交OEB5的项目吗?IND是否需要提供OEB5生产设备以及防止交叉污染控制的策略吗?答:标准可参考GMP,方法参考药典,终端是100cFU,除菌过滤是10cFU。问题13:临床试验期间的补充申请,不涉及辅料的变更,按照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证明性文件是不是可以不交辅料授权书了?问题14:原料药想走勘误,资料需要邮寄到什么地方?答:交给CDE的不用,有的给到NMPA的需要公证认。问题16:国内申报的原料药,如果落入的原研的专利范围内,专利承诺书一般都是怎么写的呢?问题17::审评状态为I的原料药,能销售给制剂商用于报批注册质量研究吗?问题18:原料药注册现场检查和GMP符合性二合一检查,如果排产检查了二批或者三批,最后抽样会抽几批呢?只抽一批还是动态的几批都要抽?答:一般不抽样,除非有风险,检查方案明确要抽样。注册检验抽样在前面,可以使用验证批次。问题19:一般现场核查整改时限有法规要求吗?大家遇到的一般多长时间?答:核查整改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GMP合规性检查整改一般需要两周回复提交整改计划。问题20:遮光,常温密闭保存的原料药长期稳定性需要做哪些条件?答:参考中国药典对常温的要求,需要长期稳定性30度的数据支持。问题21:关于中检院单项复核的事情,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是,如果样品效期剩余检验周期不够或者过期,即便在原来的基础上重新贴签,中检院也是不受理,因为和申请表上的有效期不一致。答:注册检验的登记表直接写36个月。写18或者24个月遇到二次药检就可能会因为这里被卡。问题22:有没有渠道将单独审评的原料药改为关联审评的?问题23:辅料是的起始物料是动物来源,这种是不是属于半化学合成,这种情况是选择化学合成还是其他?答:看情况,一般就高不就低,勾选动物来源是监管机构希望见到的问题23:1.递交的申报资料,需要用CDE的软件进行验证,发布和签章对吗?2、刻盘时文件均要PDF格式吗?3.药用辅料和包材参照《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如何理解?答:1.要用cde软件操作;2.要pdf格式;3.资料内容按照56号文整理,格式结构按照光盘电子技术要求。问题24:注册质量标准里面检测红外用的是溴化钾压片法,可以增加一个ATR法吗?(一个检验项,能写两种检验方法吗?)答:我们有个其他检查项是这样写的,CDE批准前要我们只保留一个。问题25:“A”状态原料药发生重大变更,原料药补充申请审评过程中,登记状态会从“A”变为“I”吗?这个原料药变更审评过程中,制剂生产厂是否还可以正常使用变更前的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制剂变更计划于原料药变更批准后递交。答:原料药登记状态不会A变I,重大变更批准前(甚至批准后的过渡期内),制剂生产厂可以正常使用变更前的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问题26:制剂中间体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能否按照微小变更管理吗?该产品没有下发的工艺信息表。觉得可以,现在一般工艺信息表上不批中间体的有效期,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由企业自己管理?质量标准建立讨论群建设中,供同行一起交流,主题为与新药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建立的相关讨论。加之前请添加助手微信: BeyondSelf_0001,邀请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