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
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
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
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1)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工作对象要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人口;(3)工作领域要从“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乡村全面振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2.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1)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乡村齐上阵,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农村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
21.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明确划分四类村庄推进乡村发展: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等“三大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废旧农膜回收与尾菜处理、村庄规划编制、“四好农村路”建设、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六项行动”。
(1)查责任落实,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是否持续稳定压实;(3)查工作落实,看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是否接续推进;(7)查资产监管,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有序推进;(9)查档案管理,看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善;(10)查驻村帮扶,看“六大员”作用是否持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