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巳蛇年至,祥瑞满人间。在这阖家团圆、欢乐祥和的时刻,平安过节至关重要。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整治力度,全力以赴保障每一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大家携手共度一个平安、欢乐的春节。
在此,现将公安机关新近查处的部分案例编发于此,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能引以为戒,令行禁止。
案例通报
2月2日晚,在屯里镇政府街附近,任某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涉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涉案人员任某伟已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朋友,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均触碰了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若您发现身边存在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毫不犹豫地拨打110进行举报。
让我们共同携手,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为环境“减负”,实现蓝天常在、空气常新,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文明、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总监制:李永秀 监制:李森
责 编:章 琳 编辑: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