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放宽!事关珠海家电、汽车“以旧换新”

政务   2024-10-13 17:24   广东  


根据珠海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

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不要求收旧;

珠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追溯至7月24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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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不要求收旧

10月12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细则的公告》,对活动细则进行调整: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鼓励参与活动企业积极开展回收旧家电工作,但不要求收旧才能购新,不要求换新和收旧一一对应。活动的其他规则和要求不变。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追溯至7月24日

根据省最新政策指引,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时间由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往前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即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珠海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本轮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实施,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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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商务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种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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