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案号:(2023)甘0104执853号
案号:(2023)甘0104执256号
案号:(2023)甘0104执636号
案号:(2023)甘0104执764号
案号:(2023)甘0104执481号
案号:(2023)甘0104执766号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失信曝光台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现将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开曝光,下列失信人员自纳入失信名单起: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位、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二、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四、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诚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性行为,并积极予以举报。
执行标的:358000元
★
身份证号码:622301196607027734
家庭住址:武威市凉州区东盛达花园8号楼
执行案号:(2024)甘0602执恢986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民勤县人民法院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现将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开曝光,下列失信人员及法人自纳入失信名单起: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位、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二、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四、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
监督举报电话:0935-4118319
(案件实际标的以法院最终计算结果为准。)
古浪县人民法院失信曝光台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现将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开曝光,下列失信人员及法人自纳入失信名单起: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位、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二、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四、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诚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性行为,并积极予以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35-5129303。
2024年10月25日
皋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
性别:男
身份号码:62282619890515****
性别:男
身份号码:62280119880523****
住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冯堡村
以上二人执行案号:(2024)甘1023执378号
3.被执行人:沈丘县双盈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4HPFJX8
执行案号:(2024)甘1023执586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90126.88元
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华池县人民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违反上述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池县人民法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供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共同监督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华池县人民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华池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5日
违规必究! 违纪必查! 违法必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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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民勤县人民法院、皋兰法院、华池县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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