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24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开始啦!

科技   2024-09-24 19:27   上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临港新片区企业申报2024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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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件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2

申报流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临港企业注册地需选择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各镇),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申报企业待网上申报状态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份(申请附上附件1的封面,“推荐时间”请填写“2024年10月”、“注册所在区”请填写“临港新片区”),并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200号B区517-2室。纸质材料(不含佐证材料)须签章齐全(包括骑缝章、法人可签章)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临港企业注册地需选择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各镇),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

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企业应于10月14日17:00完成系统申报以及材料报送。

(二)更名需求:在有效期内有简单更名需求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8),报送至申港大道200号B区517-2室。

(三)联系方式: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 68283268


附件:1. 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4. 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5.创新型中小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6.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7.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8.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及附件


来源:上海临港

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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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海洋创新园是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由港城集团直属上海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建设,以打造体现“科技之力量”的“产业会客厅”为目标,围绕“海洋+智能制造”核心特色产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智能蓝色经济产业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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