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普法035期|被骗后如何应对?小心发生次生诈骗!

时事   2024-10-19 17:18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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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为我们

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但请注意!

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适合在网络发问、求助

比如:

近日,一女子就因搜索类似语句

结果“雪上加霜”!

↓↓↓

前段时间,南海官窑的小文(化名)因遭遇冒充快递客服诈骗造成损失,于是她便在网络上搜索“如何追回被骗款”。过后,她在刷短视频时,收到一条“高科技追款”的广告。看到平台主动推送,她决定“试一试”。

广告“客服”声称,他们有“特殊手段”,可以帮忙“黑进”骗子银行账户,把小文之前损失的钱追回来,但需先缴纳“服务费”。

缴纳50元“服务费”后,“客服”又让小文添加一名为“正义使者”的QQ,帮其解决问题。加上好友后,“正义使者”与小文进行了一通看似十分“专业”的对话,让其提供转账记录、确认受骗金额等,可最终却又让小文提交950元“技术费”。
因对方一套说辞显得很“正规”,小文觉得这次追回骗款肯定有戏。可当小文转账给这位“正义使者”后,对方瞬间将其拉黑,小文这才从惊觉自己又上当受骗了。8月23日,小文来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官窑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注意了!

被骗后

应立即报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千万不要在网上寻求帮助

否则你可能会遇到更多骗局!

↓↓↓

1.“热心网友”提供“帮助”

一旦在网上发贴求助,你可能会收到“热心网友”的各种回复:

网友的热心不止于此,他们还会给你一个联系方式,说是这位“黑客”帮他追回的:

实际上,“热心网友”往往只是骗子的“托”,所谓的“黑客”也是骗子伪装,所谓的“技术手段追回”,只是骗子用来诈骗“技术费”“手续费”的幌子。
2.“法律咨询机构”帮忙“追回”
骗子会伪装成“法律咨询机构”,通过话术诱导添加类似“追回中心”等经过伪装的QQ。事主发送被骗证据后,对方便会发来截图提示“成功追回”,但资金被“冻结”,需要充值VIP才能解冻,一旦信以为真,就会再度上当受骗。

3.“警察”也来“帮忙”

搜索过程中,还可能会跳出骗子伪造的“警察”广告、联系方式等。一旦联系上,很容易会被对方“专业”的头像、名字等修饰迷惑。

“警察”会声称已经将骗子账户成功冻结,但想将资金“追回”,还需要“带动资金”,一旦转账即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要求线上私聊
以手续费、挽损费、安全账户为由
要求转账、付款的都是诈骗!
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网络消息
一旦遭遇诈骗
最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保留证据,尽快报警求助!

【网络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ND


来源:网信莆田

编辑 | 陈琳  审校 | 曾雅燕   编审 | 林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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