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七部门联合发文

政务   2024-12-01 10:01   江苏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 END -

来源丨新华社

编排 | 李后艳 编辑 | 彭绍群

审核 | 黄   静   审定 | 王劲枫


投稿邮箱: jhrmtzx@163.com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我们发布的权威信息,请将金湖发布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别忘记点下“在看”“赞”

金湖发布
讲述金湖最美故事,传播金湖最美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