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工作者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08 20:36   江苏  


尊敬的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工作者:
近期,多地出现“线上诈骗+线下投送”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受害人被不法分子诱骗,提取现金或购买黄金后通过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及闪送等平台发起订单,在订单起点将装有现金或黄金的包裹放入车内。不法分子安排人员在订单终点附近与驾驶员进行交接,将现金或黄金从车上取走。

可疑订单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一、下单人只发出包裹(内有现金或黄金),但不乘车;

二、下单人使用纸箱、盒子、文件袋等对包裹(内有现金或黄金)进行封装,并使用胶带缠绕,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严禁拆封”、“后果自负”等字样;

三、下单人拍摄车辆牌号、包裹(内有现金或黄金)的照片,索要驾驶员的手机号码或微信、QQ等互联网账号;

四、下单人向驾驶员提供接货人的微信、QQ等互联网账号,让驾驶员借助互联网账号与接货人联系;

五、接货人多戴口罩、帽子、背包,且不多说话,拿货就走;

六、订单起点可能在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

七、订单终点多在郊区或市外,且常在终点附近临时变更位置。

警方提示:

1、切勿违反规定单独运货(空车带货)。

2、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全民反诈,你我同行。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疑似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拦截被骗财物或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知情不报、刻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感谢您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支持!




灌云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2024年11月8

供稿 | 灌云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撰稿 | 李金芮

编辑 | 王   凡

校对 | 何叶子

审核 | 谢旺阳

签发 | 李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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