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公告 (2024年第3号)
文摘
2024-11-05 17:28
云南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起,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派出1个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局6个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期45天。(具体时间从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之日计算,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巡察时间)。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巡视巡察及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实现泸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查看、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监督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巡察联系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巡察联系箱将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1楼及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场所(受理时间为8﹕30—18﹕00,巡察结束后将撤除和关闭)。联系方式具体如下:1.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常规巡察。2.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常规巡察。3.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4.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市林业和草原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开展常规巡察。电子邮箱:lsswdsxcz004@126.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根据本轮巡察的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1.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3622904。2.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0886-3629295。3.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86-3621096。2024年11月4日
编辑: 陈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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