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梁智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大家深入解读了《嵩县关于推动信访积案难案化解的工作举措(试行)》《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试行)》。他指出,“353”乡村治理工作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要创新推广“353”工作法,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普遍联系群众制度,努力实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隐患清零、群众满意的目标,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梁智宇强调,一要扛牢政治责任,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深刻内涵,把底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政令必行,宪禁必从,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及村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到工作一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三要完善工作举措,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明确以乡村社会治理“353”工作为抓手,落实“三帮四解”工作法,抓实“摸排、调解、防控、回访”四个环节,多元化开展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摸排化解工作,及时把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摸排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嵩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图文:张艺乐
编辑:张艺乐
审核:田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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