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城区11月15日正常供热,确保广大市民温暖过冬,现就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热收费标准:
城区居民收费按照蒲发改函〔2024〕105 号文件要求:(1)未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用户用热价格:居民用热价格为 5.4元/月·㎡,非居民用热价格为7.5元/月·㎡;(2)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使用流量计量的用户用热价格:居民用热价格为每个供暖季每吉焦44元(含水电、运营管理费);非居民用热价格为每个供暖季每吉焦52元(含水电、运营管理费)。
二、供热注意事项:
供热初期,个别区域可能出现不均衡、不稳定的情况,请各用户及时查看室内阀门是否开启、排气装备是否正常、滤网是否堵塞,确保室内采暖系统循环正常。
三、咨询服务热线:
(一)供热公司(蒲城创时能源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
0913-7234596 13891366133
0913-7234575 13892376055
0913-7259330 13892560655
0913-7229711 13891376577
(二)住建局监督投诉电话:
班内时间:0913-7233031
班外时间:17392114058(常)
特此公告。
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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