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准东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规建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1名,负责报送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材料,负责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标任务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政务管理系统事项申报服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受理、审批流转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3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624109295@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有驾驶证,退伍证的,提供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采取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通过审查后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福利待遇
1.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开发区岗位竞聘,竞聘上岗后享受所聘任岗位待遇;
2.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其他薪酬,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年收入6-9万元;
3.一经录用,提供住宿,入住期间免收租金、暖气、物业及网络费用,享受开发区餐饮中心低价优质工作餐。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工会福利,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提供免费通勤班车;
4.根据配偶实际情况,推荐在准东开发区就业,子女为学龄前儿童的,免费入托。
五、信息咨询
联系电话:
0994-6902226
18009947758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
报名邮箱:2624109295@qq.com(发送报名表时,报名表需重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岗位)
五、信息咨询
联系电话:0994-6902226、18009947758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
报名邮箱:2624109295@qq.com(发送报名表时,报名表需重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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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