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即“帮凶”丨色尼公安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民生   2024-11-22 23:05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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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色尼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色尼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市局反诈中心线索通报,一归属地为西藏那曲的电话号码疑似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接到线索后,色尼区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协助下,通过大量分析研判、走访摸排等工作,办案民警掌握到嫌疑人张某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事实。11月8日,公安局刑侦大队果断出击,迅速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现场查获营业执照正副本2张、公章4枚、20张电话卡、20部网关以及2部座机。

经调查,嫌疑人张某经不住每月收入不低于15000元的“高薪”诱惑,利用手机、网关、座机等设备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将境外电话号码归属地变更为西藏那曲,从而达到降低被害人防范意识,为诈骗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目的。期间,张某为境外诈骗分子转接电话多达20000余次,多名群众被骗,被骗金额达66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色尼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色尼公安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机关防范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知识科普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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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多      加

初审:米玛扎西

编辑:聂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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