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11月2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规范外配处方流转方面,《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应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规范》,尽快完成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系统接入,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自2025年1月1日起,提供门诊统筹、慢特病、“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外配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通知全文】
新疆发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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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余小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