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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天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供稿 | 张美乐
责编 | 南继荣 监制 | 南文勋 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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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天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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