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庆阳
庆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景锐
全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重要部署。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项职能”,统筹抓好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及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各项任务,优化法治供给、创新法治服务、厚积法治势能,为改革发展赋能增效。
统筹做好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紧抓我省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全国试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优势。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融入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三调对接”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倾力打造现代化法治社会新格局。
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用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巧儿说法”公众号,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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