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最新悬赏名单

民生   2025-01-24 00:01   四川  
声明:侵权或其它问题,请留言说明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删除内容搜集自各网络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号为本地自媒体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弘扬正义、正气、警示等目的。
来源:嘉陵法院、仪陇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唐保文与叶昭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叶昭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叶昭玉,女,汉族, 1969年3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210119******7228,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街道和平村兴隆组。
执行案号:(2022)川1304执138号
执行标的:20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姚法官
电话:0817-2390110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2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谌权与杨仕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仕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仕洪,男,汉族, 1967年1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869X,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金井村10社32号。
执行案号:(2023)川1304执866号
执行标的:5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行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2000元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姚法官
电话:0817-2390110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2日

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晓诚

公民身份号码:5129271971****3854

户籍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来仪乡春生街245号

执行依据:(2022)川1324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385000元及诉讼费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蒋毅

公民身份号码:5113241996****6912

户籍地址:四川省仪陇县保平镇板桥沟村4组75号

执行依据:(2023)川1324民初5379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45000元及诉讼费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2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李成伪

公民身份号码:5129271969****351X

户籍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金子村5组124号

执行依据:(2021)川1324民初822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300000元及诉讼费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2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罗兴明

公民身份号码:5129271972****1134

户籍地址:四川省仪陇县土门镇玄水村4组1号

执行依据:(2022)川1324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5000元及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金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鲁泽雄

公民身份号码:5129221962****9312

户籍地址:四川省南部县桐坪镇红庄村2组43号

执行依据:(2024)川1324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40627.4元及诉讼费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2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被执行人:李春阳

公民身份号码:5113241983****0677

户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3号1栋1单元10楼6号

执行依据:(2022)川1324民初5837号民事调解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200000元及利息

奖励金额: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提供线索实际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外,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线索后,经查证属实使上述案件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债权人承诺予以奖励。两人及以上提供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举报电话:0817-7256879、19938521100(肖法官)、19949861105(张法官)、19982813378(胡法官)、19960599396(杨法官)、17381538868(沈法官)。

以上悬赏信息解释权归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仪陇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小城蓬安
蓬安本地自媒体,传播家乡正能量,爱生活,爱蓬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