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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 | 廉洁四川
阿坝州红原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杨彬
【案例】
杨彬,男,1980年11月生,四川小金县人,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红原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22年1月,任红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24年4月,接受红原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杨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8月,杨彬因犯受贿罪被红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悔】
【案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剖析杨彬严重违纪违法案,表面上是思想滑坡,甘于沉沦于商人老板的“糖衣炮弹”,实际上是未对党纪国法心生敬畏,拿纪律当“儿戏”,对组织的提醒、警示以及教育挽救无动于衷,最终倒在纪法的高压线下。
杨彬案警示我们,党纪国法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红线,任何一次的轻视和践踏,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处理好、维护好“亲清”的政商关系,自觉对照党纪国法检视不足、修正错误,这样才能做到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红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罗吾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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