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15名辅警

政务   2024-12-19 15:08   四川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名(限男性),其中大车驾驶员(A1驾驶证)1名,具体岗位按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广元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4.男性要求净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体表有纹身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禁毒社工岗位招聘条件

招聘禁毒社工岗位人员应当具有广元户籍,在本级公安机关连续从事禁毒工作满5年(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符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证。

2.进入全省、全国禁毒师资库。

(五)大车驾驶员岗位招聘条件

1.大车驾驶员应具备招聘辅警人员的基本资格,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限男性。

2.具有A1驾驶证,且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交通肇事、饮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记录。



03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广元市利州区武汉路149号)二楼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9-520608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现场填写《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发表作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1张,特殊技能者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04

考试

本次招聘辅警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从应聘者的身体条件、个人素质及履行辅警职能职责的认知等方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性测试,其中男子1000米跑合格、其余2项中有1项合格即为通过测试,通过测试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聘用前有自愿放弃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结合体能测试情况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为半年。



05

体检

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视力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6

政审考察

政审由应聘人员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因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07

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安网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08

聘用及相关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转正后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联系电话0839-5206086。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编辑:杨婷婷
责编:陆荣贵
编审:蒋   萍

利州发布
传递利州声音,讲述利州故事。我们耕耘,我们传播,我们用心集聚向上的力量!——“女皇故里·美丽利州”,欢迎加入利州正能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