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功能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坚持党管人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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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18 人,涉及11个部门14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红安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根据岗位类别和报考情况,由县引才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发布公告
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azf.gov.cn/)发布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资格审查、测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等信息均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此网站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