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三男子在自家山场上偷采稀土被判刑!

民生   2024-10-05 20:53   广东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非法采矿不仅损害国家
和社会公共利益
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的一天,刘某、曾某甲,曾某乙在聊天时聊到稀土很赚钱,曾某甲说自家脐橙园可能有稀土,三人便从外面购买草酸等物品回来做实验,发现该山场上确有稀土,便开始分工合作在山场上开采稀土。2021年10月至案发,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破坏稀土储量16.37吨,并且将开采出来的部分稀土分两次卖给定南买家(另案处理),共计获利30余万元。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等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向全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人被全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矿藏虽好,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不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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