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成立于1947年11月,与内蒙古自治区同年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家少数民族自治区医院,1992年被评为自治区首家三级甲等医院。历经7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全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规模:医院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医院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包括门诊楼,A座、B座、C座住院楼,科教楼,心脏中心,肿瘤中心,制氧中心,供热中心,附属卫校等。医院固定资产总值40多亿元,开放床位3000张,年门急诊量219.62万人次。
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招收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我院2024年度计划招收全科(订单定向)专业7名、全科专业7名、儿科专业2名、妇产科专业3名、麻醉科专业2名、临床病理科专业2名、急诊科专业2名、重症医学科专业1名,其他专业51名,共计77名。
招收专业名录
2
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3
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4
报名方法
报名、招录方式及程序
5
(一)第一批次招录
拟参加2024年自治区住培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6.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8.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9.录取名单公示时间:8月9日—8月13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公布时间:8月14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
5.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7.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8.录取名单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有关事宜
其他相关要求
待遇、保障及奖励
国家及自治区补助
医院补贴(不含科室)
联系人及电话
录取原则
(一)向基层倾斜。各培训基地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要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二)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向紧缺专业倾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及各培训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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