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按照《朝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经办规程(试行)》程序,经医疗机构申请和经办机构现场核验综合评估,对以下5家评估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1、朝阳微创医院有限公司
2、朝阳人民康泰医院有限公司
3、凌源德康中医医院
4、凌源市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凌源市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以上新增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1月1日至11月7日,凡对上述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意见者,请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部反映。
联系电话:0421-2638957
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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