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牡丹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职场   2024-08-12 06:00   山东  

根据《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实验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12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18:00前

5.领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时间:8月25日上午:7:30-11:30(中华路以南);下午:2:30-6:00(中华路以北)。

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行“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并同时上传出生证明。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限原住居民,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清晰、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拔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0209      7380299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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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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