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郓城福地建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受理郓城福地建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选任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郓城福地建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6日,住所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州街道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照明灯具、半导体电器件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检测、培训相关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1.已编入2021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菏泽市范围内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派驻本案人数不得少于3人;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提交申请书等申报材料,材料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名单;
2.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建设性意见、建议及选任后办公地点等内容。
四、选任规则
本院将采用摇号方式选定管理人。
五、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1月14日17:30;
2.申报地点:本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6896560,联系人:张长刚。
郓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来源 郓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