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期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如何网上申请办理转移业务(含转入、转出)?
答:申请人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后,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支付宝或皖事通,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选择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安徽省内流动就业,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答:安徽省内各市之间于2021年12月份取消转移,直接在当前参保地市办理账户归并即可。
跨省转移时,如果养老保险存在一次性补缴,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四条:“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来源:合肥人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储倩雯
审核:吴 磊
终审:郑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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