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司法领域改革,能动司法,建强队伍,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全力推进“主动创稳”行动和平安酒泉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酒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