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0-11 20:35   上海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沪商市场〔2024〕2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企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请详见《上海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时间

请务必于2024年10月18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胶装,一式四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交至区商务委(宝山区泰和路245号2号楼二楼),申报材料电子版发相关科室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注:申请书首页左下角空白处需加盖属地街镇(园区)公章。


三、联系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方向 服务业发展科 倪老师 56175089

商贸物流与供应链方向 服务业发展科 倪老师 56175089

电子商务方向 服务业发展科 倪老师 56175089

倪老师邮箱niweirong@baoshan.sh.cn


农村商贸流通方向 商业发展科 蔡老师 56173826

餐饮方向 商业发展科 蔡老师 56173826

蔡老师邮箱bssww301@163.com


农批市场与菜市场方向 市场秩序科 杨老师 56575156

杨老师邮箱yangsen@baoshan.sh.cn


附件

1、《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沪商市场〔2024〕234号)

2、上海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项目建设报告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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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商务委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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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鸽

资料: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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