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国家发改委最新明确→

民生   2025-01-07 15:37   内蒙古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罗   琪
初审:马   骞

复审:王   华

终审: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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