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友专业委员会】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举办“让婚姻源于爱,让彩礼回于礼”专题讲座

文摘   2024-06-17 10:58   辽宁  





  “让婚姻源于爱,让彩礼回于礼”,良友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开展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法律实务学习活动。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姻习俗中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按照彩礼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古代彩礼和现代彩礼。古代时男女结婚必须以婚约彩礼为前提,比如“媒妁之言”,无约不成婚,男女双方成婚必须以事先有婚约为前提,这就注定要涉及彩礼给付的问题;而现代彩礼却是中国古代婚约彩礼传统习俗的延续,男女结婚在法律上并不要求必须以有婚约为前提。现代婚姻中给付彩礼也只是单纯的习俗,并不具有强制性的规定。《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就意味着,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不得以婚姻为名义向对方索取不合理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彩礼。在我国,彩礼一般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彩礼的归属、使用及返还等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和离婚案件涉彩礼返还问题时,处理好相关彩礼问题也是律师实务的重要内容。


  2024年6月14日下午,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王娇律师,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于2023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5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全所律师开展了一场座谈会性的专题业务学习活动。本次业务学习旨在深入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以提高律师在相关领域内的法律实务能力。



  王娇律师首先介绍了本规定的适用原则和溯及力,确保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其次对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涉彩礼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以及完善彩礼返还规则等。王娇律师结合丰富的案例经验,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各种情况下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操作。



  在分享亲办案例环节,王娇律师挑选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了详细剖析,通过实际案例的讲解,使与会者更加直观地了解了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通过此次培训,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对涉彩礼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为更好地服务当事人、维护法律尊严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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