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决定对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实施鼓励淘汰奖补。补贴实施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方便广大车主积极参与淘汰奖补工作,我市在青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10号窗口(青州市凤凰山东路1000号)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具体承办相关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前往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