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知书

政务   2024-10-18 20:00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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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二、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

三、参保资助

全额资助对象: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个人缴费0元/人;

半额资助对象: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个人缴费200元/人。

四、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已在北塔区参保的城乡居民

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

(二)首次在北塔区参保的城乡居民

1.线上参保:可通过手机登录“湘医保”APP,选择业务办理,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

2.线下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所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村委会医保代办点进行办理。

(三)大中专院校学生

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新生儿

新生儿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出生地参加居民医保,也可通过我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同步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但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年度。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待遇享受期相同;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

(一)参保有激励

1.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我省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多参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2.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3.累计提高总额可达8万元。

(二)断保有风险

1.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3.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七、参保缴费渠道

广大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湘易办”APP、银行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税务大厅等多渠道缴费。推荐您使用线上缴费,简捷方便。缴费后请确认是否缴费成功,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湘税社保app 

 

     

湘税社保小程序


温馨提示:

缴费前请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参保人需要在“湘医保”小程序里暂停原参保地信息后,再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登记缴费。

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了全家人的平安健康,请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给家人一份保障,给生活一份安心。如您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别犹豫,积极行动,马上缴费,以免贻误缴费时间,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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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邵阳市北塔区医疗保障局
一   审:伍钧泽
二   审:刘   敏
三   审:许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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