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昌环境消息:根据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精神,禹州自2024年11月3日12时起,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指导企业、施工工地科学有序复产复工。
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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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气象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结果,自11月3日起受冷空气影响,全省自北向南空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基本结束。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调度指令,依据《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自2024年11月3日12时起,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水泥熟料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规定,烧结砖瓦企业要结合11月15日起执行的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复产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指导企业、施工工地科学有序复产复工,持续做好企业达标排放监管,高值热点排查消除,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变化,同时要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情况和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及应对效果等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