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唯一!我市“法律明白人”代表在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

文摘   2024-10-30 19:37   黑龙江  



10月28日至30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2024年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在江西省抚州市“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拉开帷幕,全国各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乡村“法律明白人”代表齐聚一堂,交流经验、学习充电。

由佳木斯市司法局推荐的汤原县鹤立镇继东村党支部书记刘文君作为黑龙江省“法律明白人”唯一代表在培训班上交流发言。他用亲身的经历讲述了“法律明白人”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土地与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间的矛盾,保障农民权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经验。


培训班上,刘文君以《协调解决惠民项目建设和农民权益保护关系 实现双赢》为题,紧紧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难点问题,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分享了自己对于“法律明白人”工作的理解思考和有效做法。一是用好乡言乡语说法。组织开展“凉亭夜话”“法治大集”等活动,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在日常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做好乡村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情、理、法三者有效平衡。三是有针对性普法。加大土地承包、农资安全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普法宣传力度,帮助群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富有特色、成效凸显的做法经验和鲜活案例分享,受到司法部领导和参训学员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交流,充分展示了我市优秀“法律明白人”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成果。下一步,佳木斯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来源:佳木斯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编辑:李新鹏
审核:班蕊
监审:刘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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