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关停“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从即日起不再更新,并启动账号注销程序。今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淄川融媒APP“岭子工作”政务号或“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敬请关注。
感谢广大群众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关停“岭子工作”微信公众号,从即日起不再更新,并启动账号注销程序。今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淄川融媒APP“岭子工作”政务号或“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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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