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经营者,这些火灾隐患留不得!

创业   2024-12-28 21:34   广东  


集贸市场占地面积大

经营商品种类繁多

可燃物品多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集贸市场的安全隐患


0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集贸市场管理人员消防法律意识淡薄,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能力不足。



02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部分商户为了节约成本,将住宿、生产、仓储、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存在违规留宿住人现象。许多商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商铺内,采取“飞线”等方式违规充电。



03
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集贸市场内人流量、物流量大,经常出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和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现象。



04
防火分隔不符合规定

部分商户使用可燃材料分隔,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部分老旧或中小型集贸市场普遍存在着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一旦失火,易造成“火烧连营”的现象。



05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部分集贸市场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不善,损坏、挪用、遮挡现象严重,个别集贸市场内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给水系统等现象,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06
违规动火作业

部分商户违规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焊接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作业流程不符合规范等问题,火灾危险性较大。



07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部分老旧集贸市场在建设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商户在装修过程中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致使火灾负荷增大。




08
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

部分商铺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且各类危险品之间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和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09
用电用气不符合规定

部分商户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违规使大功率用电设备、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象,极易引发火灾。



10
微型消防站设置不符合要求

部分集贸市场应建未建微型消防站或已建微型消防站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集贸市场的防火措施


对于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和商户来说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锁闭安全出口,运货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现象。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严格按照规范对各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分隔。

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的,应按规定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现场看护。

严禁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

商铺内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门别类地存放在有防火分隔和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危险品仓库内。 

营业期间严格用气、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并按规范使用。营业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切断火源、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

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



牢记

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清离留宿人员,切断营业、照明等无关电源。


对于个人来说

在进入集贸市场前,大家要注意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集贸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走进集贸市场,应留心逃生疏散路线图,记住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以及灭火器的位置,以便火灾发生时及时逃离和灭火。

大家如果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投诉。





编辑:张清清
审核:吴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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